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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杯开赛,猜输赢成了球迷们茶余饭后最热衷的话题,为此打赌的不在少数。最近,奉化法院判了一起赌球案,放在这个时候来说说,十分应景。法官说,狂欢可以,赌博不行。

2012年,欧锦赛开幕后,王某与周某发现在一些网站可以充钱赌球,而且生意还异常红火。看到这一情形,周某想着自己对足球也比较了解,而身边的朋友似乎都有兴趣参与赌球。既然大家都有兴趣,何必舍近求远在网上进行竞猜,不如直接策划一个赌局。

从欧洲杯开始的第一天,两人就忙活开了。周某负责日常账目及帮赌球的人分析下注情况,王某负责出赌资。两人召集了周围喜欢赌球的10来个朋友共同参与。

参与赌球的人只要一个电话便可进行下注。周某会负责在电话里跟参与人交谈晚上参赛队伍的大体情况,帮助分析。“捷克对希腊(0/0.5,0.92),左边押着捷克,右边押着希腊,如果两个球队踢平,押捷克的得输50%,押希腊的可以赢50%。0.92是倍率数,赢的线,最终乘出来的数字才是实际赢得钱。”赌球圈里有各种赌球的计算方式,周某介绍了其中一种,“站系统内有各种规格,具体注数,每注的封顶额也都有格式,我们都是按照网站内的格式照搬下来的。”

两人表示,他们在这个小团体内形成了一定的信任度。球赛开始前电话下注,球赛开始后不再接受赌注,不用立马交钱,比赛结果出来后的第二天按照客人的输赢情况收钱或付钱。从欧洲杯开始,两人组织了约16场赌局,其间因为资金问题停过几次,有人一场就下注几万元,也有人一场赢近万元。根据两人记录的账单来看,一场欧洲杯下来,两人收了近100万元的赌资。

周某与王某在每次赌球前也会进行一次赛情的整体分析,决定自己是否要参与今天这场赌球活动。此外,两人还在赌资中抽头渔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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